晋源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晋源区是山西省太原市六城区之一,于1998年1月1日太原市行政区划调整后挂牌成立,地处太原市西南晋阳古城遗址所在地,以历史悠久、人文荟萃、文物古迹众多闻名。北起义井东街,与万柏林区相依,南至姚村镇高家堡村,西南与清徐县、古交市接壤,东以汾河为界,与小店区隔河相望,汾河自北而南纵贯全区,全长30.8公里。区域面积289平方公里,山川各半,西高东低。截至2016年底,总人口23.67万人,其中乡村人口14.32万。民国三十六年(1947年)4月经国民政府批准,正式设立太原市,同时为避免市县重名,改太原县为晋源县。因地处晋水源头,故名晋源。1998年底,晋源区辖2个街道、4个镇,分别为:义井街道、罗城街道、金胜镇、晋源镇、晋祠镇、姚村镇,下设48个社区、96个行政村。